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成功完成发行
发布日期:2015-10-30 浏览次数:中德证券作为保荐人(独家主承销商)成功完成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期限为5年(3+2年期),债项评级为AA,票面利率为4.00%;本期债券发行时机选择较好,票面利率低于发行人预期,中德证券的承销能力赢得了发行人的充分肯定。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是北京市第一家农业上市公司,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北京市第一家农业类上市公司,顺鑫农业拥有“牛栏山”、“鹏程”、“顺鑫”、”宁诚”、“小店”五项中国驰名商标以及“顺鑫农业”、“鹏程”、“小店”等七项省市级著名商标,先后获得“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北京最具影响力企业”、“北京企业100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公司围绕大农业概念,深耕农产品加工和新农村建设两个领域,坚持资本经营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在中国现代农业产业化道路上积极探索、追求共赢。
在此次公司债券发行之前,中德证券曾于2015年5月12日成功发行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期限为5年(3+2年期),债项评级为AA,票面利率为4.50%,中德证券此前还曾担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家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于2014年6月份成功完成了A股的非公开发行,实现募集资金17.43亿元,这两次发行为此次公司债券业务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期债券发行前市场资金面较为宽松,债券市场收益率出现下行,进入10月以来,中德证券与各类机构投资者展开积极沟通,深入挖掘市场需求,经过综合分析债券利率走势、市场资金面及机构需求情况后,中德证券与发行人决定10月下旬启动发行本期债券,并最终以4.00%的票面利率成功地完成了此次发行。



